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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携带校内物品出校管理的通知
2021-03-17 10:41

关于规范携带校内物品出校管理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携带校内物品出校的审查程序,加强我院的安全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

部门在对校内物品进行处理时,如欲将物品携带或转移出校,须填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品携带出门证》(见附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保卫科留存生效。

相关人员携带物品出校时,应将上述《携带物品出门证》交予门保卫处,经其凭该出门证验看、核对无误,登记后方可携物品出校。

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保卫处   

20213月18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物品携带出门证

申请部门

 

出门时间

 

携带人姓名        

 

车牌号码

 

物品名称及数量:

拍照: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手签):

备注:此表物品拍照上传自行打印交保卫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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