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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范围
2021-10-20 11:37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责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持学院内治安的稳定。

2、全面掌握学院情况,综合分析,总结汇报,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为院领导当好参谋。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预防、减少学院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依靠基层组织,宣传教育群众,提高法纪观念,克服麻痹思想,搞好“四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内部纠纷的调解工作。

5、积极查破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

6、加强校区治安管理,负责校区交通管理、门卫和护校队管理,校区外来人员的管理及建筑施工队的管理工作。

7、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加强同隐蔽敌人的斗争,做好外事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安全。

8、认真做好要害处所的保卫工作,审定要害部门和部位,建立要害处所档案和保卫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治安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门和部位不发生重大盗窃、破坏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9、经常开展以要害部位为重点,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督促和监督有关部门整改。

10、对学院内的其他科研实验单位、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各种火灾事故,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

11、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区内各种商业网点进行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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