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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020-01-11 10:23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文件

 

津工职院保〔2019〕113 号签发人:汪坪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强化对学生大型活动及集会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对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协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预案目的

1. 确保大型活动期间校园内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事

端。

2. 确保大型活动期间校园内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3. 确保大型活动期间校园内不发生重大火灾、踩踏事

故、交通事故及其他影响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4.确保参加大型活动人员的安全。

二、指导思想

在学院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院各系学生管理队伍,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控制校园治安秩序,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置突法事件,确保大型活动万无一失。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学生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总指挥、成员为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学生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学生处,学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学生群体 性事件指挥部下设若干保障工作组,具体负责突发群体 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 现场处理组

由学院办公室、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以及各系负责人组成。负责解释和宣传有关政策,减缓或化解集中矛盾和焦点问题;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疏散聚集人群;调查事发原因。

2. 后勤保障组

由总务处、保卫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聚集现场的水、电供应以及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3. 治安保卫组

由保卫处、学生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维护聚集

现场及周边的秩序,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冲突升级。

4. 信息组

院办、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以及各学院迅速组成信息互通部门,各系(班)将信息上报院办的同时,须同时报送学生处和保卫处。信息组由学院办公室、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以及各系学生工作负责老师组成。负责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视具体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确保联络渠道的快捷畅通,以获得相应支持。

5. 医疗救护组

以学院医务室为主,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及时救护现场受伤人员,对伤情严重者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6. 善后工作组

由学院办公室、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各系学生工作负责老师组成。负责掌握有关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活跃分子情况,积极做好跟踪疏导和巩固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四、应急保障

1. 各系书记为本系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辅导员为所管年级安全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负责人。活动期间各级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随时掌握所负责学生的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疏散和控制,并向相关工作组报告。

2. 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

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保障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 脱离现场后,各级负责人迅速组织好所管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五、事故处置程序

1. 现场处理组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 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或者实施救助工作。

3. 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院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 应急工作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启动大学生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应急状态期间,活动的各系(班级)应当根据应急工作保障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系(班级)的活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6. 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应急工作保障组所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活动安全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也应当配合应急工作保障组作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7. 活动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

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往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8. 治安保卫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9. 大型安全事件发生后,学生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10. 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六、注意事项

1. 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相关工作组领导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 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3. 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学院学生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4. 大型活动安全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学院学生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活动安全事件。

2019 年12 月10 日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办公室2019 年 12 月 10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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