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主管院长指导下,负责学院保卫方面的全面工作,履行保卫处有关保卫工作的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综合治理、治安、消防安全的有关要求,做好校内外安全协调工作。
3、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落实。
4、负责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负责审核、签发本部门工作各类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报告、通报等文书材料。
5、负责对学院保安队伍的管理,抓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学院安全大检查。
7、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政治稳定和内保工作。
8、加强对学院内部重点防范单位及部门的检查工作。
9、做好对学院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定学生消防安全、法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10、组织重大节假日、放假期间、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建立健全学院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